AG体育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游泳能治腰疼,甚至有半身不遂的人通过游泳站起来了?南京市民张阿姨经不住南京一家健身房工作人员忽悠,花了 5000 多元买了游泳卡和泳教课。没想到试游三次,因水温太凉导致腰疼加剧。张阿姨想退卡,却被健身房拒绝,交涉两年后无果AG体育AG体育,她将健身房起诉到法院。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判决健身房退还张阿姨全部办卡费用。
2021 年,长期腰疼的 67 岁张阿姨,为了锻炼身体,前往某家健身房咨询游泳事宜。店里销售人员积极向张阿姨推荐办理游泳卡,并称店里的泳池为温水,游泳有助于缓解腰疼。在销售人员的一番介绍下,张阿姨与健身房签订了《私教合约书》《会籍合约书》,购买了为期两年的游泳卡及 8 次泳教课,费用共计 5080 元AG体育。
一个月后,张阿姨先后三次去健身房试游,均因水温太凉,身体无法坚持,未实际游泳。同时,因三次试游受凉,张阿姨腰疼加剧,被医院诊断为 腰椎滑脱症、腰椎管狭窄症 ,身体不能再受凉。张阿姨便来到健身房要求退卡退款,但对方表示只可冻结卡,不能退款,并口头承诺卡会一直冻结到张阿姨身体恢复至可以游泳。之后,张阿姨多次尝试与健身房沟通,均未果。交涉两年后,张阿姨诉至雨花台区法院,要求健身房退还办卡费用 5080 元。
张阿姨认为,《私教合约书》《会籍合约书》明确规定:60 岁以上老人办卡,需提供有效医生证明文件确保身体适合训练并提供家属签署之免责协议方可办理。而自己办卡时已是 67 周岁,健身房在没有要求自己提供任何健康证明的情况下,就忽悠她办理游泳卡,属于违约。健身房则辩称,张阿姨已上了三节泳教课,且游泳卡已使用,不同意其退卡申请,仅同意将卡冻结或转给他人。
健身房是否应退还张阿姨全部办卡费用?雨花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健身房作为提供健身服务的专业机构,在既未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张阿姨提供有效医生证明文件及家属签署免责协议,又未对张阿姨的身体状况进行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即与其签订了游泳服务合同,违反了合同约定。之后,因张阿姨身体不适宜游泳,案涉游泳服务合同未能实际履行且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
综上AG体育,健身房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案涉服务合同之目的,因此张阿姨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健身房全额退还办卡费用。健身房称张阿姨已上三节泳教课且游泳卡已使用,但未提交相关证据证实,因此健身房应退还张阿姨全部办卡费用 5080 元AG体育。